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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年宣传片制作营销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8-09 09: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JS-JLCC-2021131 项目名称:2021年宣传片制作营销中心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正阳街南口)澳美国际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B座43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JS-JLCC-2021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宣传片制作营销中心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宣传片制作营销中心 2.项目内容:(1)卷烟销售工作及全局重点工作宣传片制作6部(市区及外县) (2)会议及活动跟拍素材收集6次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宣传片制作成片于10月15日前交付,跟拍及素材收集在本年度内完成约定次数为止。 4.服务质量:达到优质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7.招标控制价(含税):31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不少于10人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6.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单位不少于10人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报名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 9:00 至11:0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正阳街南口)澳美国际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B座438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在线》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岳女士 电 话: 0431-84694754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正阳街南口)澳美国际 联 系 人:李静、张毅博 电 话:13624307691、13614303822
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接受市局(公司)监督部门监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方式:岳女士0431-84694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正阳街南口)澳美国际 联系方式:李静13624307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 13624307691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市 吉林省 公司 招标公告 宣传片 上一篇: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英豪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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