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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超声类包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10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8057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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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超声类包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31 日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10802-014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超声类包组

预算金额:6100000.00元

最高限价:6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超声类包组)

合同包预算金额:6100000.00元

标的名称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全数字化高档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1套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人民币6100000.00



全数字化高档全身应用(介入)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1套



  • (一)简要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应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二)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   1.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至今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2)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810日至20218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8  31  15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领购方式(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电话:0763-3368089

联系人:潘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濠基124号

联系方式:0763-3339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联系方式:0763-33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135002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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