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广场所广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要求
(一标段)
一、广场基本情况(作业区域)
1、市府广场
2007年7月15日竣工;总面积1.66万㎡,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36万㎡,绿化面积0.3万㎡,有水厕1座。
2、站前游园广场
2018年10月8日竣工,总面积170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0000㎡,绿化面积7000㎡,有移动式旱厕一座。
3、文化广场
2004年1月竣工;总面积165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0000㎡,绿化面积6500㎡。
4、嘉业广场
总面积37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2950㎡,绿化面积750㎡。
5、科技广场
总面积434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2590㎡,绿化面积1750㎡。
6、中轴线广场
中轴线广场2009年12月竣工;总面积230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1700㎡,绿化面积11300㎡。
二、投标公司要求
接受单独投标,对于物业公司没有安保人员团队的,可接受物业公司与安保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公司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办公地点,有优秀管理团队,有完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三、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卫生保洁
1、清扫保洁时间:
(1)夏季(3月20日-10月30日):早扫时间5:00,保洁时间5:00-21:30;
(2)其他季节:早扫时间6:00,保洁时间6:00-20:30。
2、坚持全天候保洁,以捡拾扫物为主,日常做到“八净八无”。
八净:路面及台阶净、花盆根净、电柱根净、地面广告设施净、座椅净、公共设施洁净、卫生设施净。
八无: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杂物、无人畜粪变、无污水、无残冰积雪、无明显痰迹、绿地及花池花盆内无烟头等杂物。
3、实行袋装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4、广场设施上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涂、乱刻等脏乱差现象。必须做到及时发现,立刻清除。
5、及时冲洗(硬质铺装)路面,确保路面无积土,硬质铺装达到亮丽、整洁。
6、果皮箱要及时清理。
7、确保广场花草树木上、绿篱上、棚架上无蜘蛛网。
8、未尽事宜按环卫处有关的卫生标准执行。
(二)除运雪
雪停后24小时内硬质铺装部分清运干净,做到无积雪、无积冰。政府广场、站前游园广场、建设广场要求边下边除,雪停12小时内清运干净,积雪不允许堆积到树盘下、绿篱和草坪中。
(三)公厕管理
1、开放时间
(1)4月1日-4月30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30;
(2)5月1日-10月8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2:00;
(3)10月9日-10月31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30;
(4)11月1日-3月31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00。
2、公厕内地面洁净、无积水。
3、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4、小便槽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异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5、在公厕开放时间内,要保持公厕内采光、照明、通风良好、无异味。
6、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7、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冲水设备应完好,无积灰、污物。及时修理、更新。保证水厕内所有设施完好。
8、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无蚊蝇,保洁工具应放置隐蔽处并保持整洁。水厕四周3—5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四)安保管理
1、管护时间:24小时;
2、对广场设施进行监管,保持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无丢失,无损坏。对人为践踏草坪、攀折树枝、损坏花卉等现象要及时制止;
3、不允许其它损害硬质铺装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发生,如遇这种行为,须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刻加以制止,同时向甲方做出情况反映;
4、广场上不允许有小商小贩,不允许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上广场。;
5、不允许在广场上有燃放烟花爆竹及遛狗现象发生。
(五)绿化养护
1、养护内容包括草坪、花卉、绿篱、树木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含由此产生的水电、加油、工具等支出)。
2、乙方按照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的技术规程,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
3、绿地内保证整洁,无裸露地面,无杂藤攀绕树木,无死树、倒伏树。
4、树木合理修剪,留枝均匀,疏密合理,剪口平滑,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无死株、缺档。
5、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杂草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
6、花坛(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无死株,及时清理枯败花卉。定期对园内植物进行养护,有效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现象。
7、园林设施设备、小品完好。花坛、花池维护完好,无破损。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8、及时进行冬季树木涂白及防寒工作。
9、新栽植的绿化植物养护期(一年)结束后交由物业公司管理。(一年生草花养护期为一个月)
10、因养护不力造成草坪及花木死亡,由乙方负责补植。
四、处罚规定
为确保广场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真正实现广场整体功能,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的各项考核内容及处罚规定。
(一)甲方按照《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据此实施相应处罚。
(二)为迎接各种检查和达标,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一次扣2000—5000元。
(三)广场设施出现丢失或人为破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工作标准要求做相应的处罚。
(五)以上各项扣款均以书面通知形式发给乙方,扣款立即在合同履约金中扣除。
五、其他要求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广场管理工作内容、范围及各项检查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提出意见。
3.乙方因实力、专业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因素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甲方有权在广场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及服务性项目。乙方对此要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5. 因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导致物业成本增加的,甲方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对物业费进行调整。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并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挂牌上岗。广场上发生的服务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管理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刁难、阻碍甲方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类似事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对甲方的监督,如有异议,乙方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述。
3.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协议而提供管理工作必须的人力、设备及充足的材料,使广场的各项功能处于良好的状态。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迎接各种检查和达标需做的工作。
5.因上级部门来广场检查发现管理工作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接受处罚。广场上工作人员与游客发生纠纷,广场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承担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的巡查、监督、管理、养护工作,以保证广场及附属设施外观及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缺失。因乙方安保巡查、监督不力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进行修复或赔偿。
6.乙方服务所需的工具、材料、服装等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禁止事项
1. 乙方无权在广场内进行任何经营性活动,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允许将广场工作内容转包或分包。
2. 乙方安排工作人员需符合劳动部门用工条件,如出现用工争议等一切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约束事项
(一)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某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时,甲方有权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乙方仍不改或故意刁难甲方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扣罚当月应付金额的5%-10%。
(二)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任何人身安全问题。
(三)广场上出现任何安全、火灾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合约时间
合约期为1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考核标准见附件:《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无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双方协议后,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附件: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
附件:
公园广场所物业考核办法
为做好各广场的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单位能够切实履行物业承包协议,更好的落实管理措施,使公园广场所所属各广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的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本溪市公园广场所
二、考核对象:广场物业管理公司
三、考核目的:督促物管公司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保证广场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公共及消防安全,保持广场环境整洁优美,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四、考核项目
(一)卫生
(二)绿化
(三)安保
(四)公厕
(五)除运雪
五、量化考核
(一)日常考核
广场办每月至少4次派出专人对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填写工作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被检查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根据平时检查结果,广场办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物业公司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物管公司限期整改,罚款在当月应付物业费中扣除。
(二)月度、年度考核
月度与年度考核重复时只做年度考核。考核由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加考核评定,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奖惩兑现。兑现可在支付物业服务费时进行清算。综合考核评定结果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足额划拨应付物业费;低于90分为不合格,考评为不合格的,扣除应付物业服务费的5%,低于85分以下的,每低3分加扣2%,低于60分的,解除物业合同。
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和年度考核分数的总平均分低于75分,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续约。
六、物业服务日常考核检查内容及处罚标准。
根据检查情况公园广场所可选择处罚方式(扣分或者罚款)罚款标准按扣分标准执行:100元/分。
(一)广场卫生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保洁人员缺岗、漏岗、工作时间闲谈
3分
早扫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
3分
垃圾未装袋,没有做到日产日清
2分
硬质铺装地面有积土
2分
广场设施上有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涂
2分
花草树木、绿篱、基础设施上有蜘蛛网、灰网
1分
果皮箱外观不整洁干净,有污渍
1分
硬质铺装地面上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
2分
草坪、绿篱等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
1分
(二)绿化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未按季节做好病虫害防治打药、防寒涂白
5分
树体有蛀干害虫、虫卵、虫网
2分
树木枯死枝杈未及时修剪
1分
草坪有裸露、修剪不及时
2分
草坪10平米内杂草超过3株
2分
绿篱不平整,有缺株断条
1分
花包和花坛的花卉浇水不及时、人为损坏、践踏、丢失
3分
(三)安保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安保人员缺岗、漏岗、闲谈、服装不整洁
2分
未制止人为践踏草坪、攀折树枝、损坏花卉
3分
有非作业机动车进入广场内
5分
广场内有商贩经营行为
5分
与游人发生争吵、打骂
5分
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遭人为损坏、丢失
5分
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2分
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到位
2分
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未上报广场办
10分
(四)公厕
地面不洁净、有积水
2分
蹲位脏乱、有污物
2分
小便槽有水锈、尿垢、垃圾
1分
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有污迹、积灰
2分
照明灯具不亮
1分
洗手器具、冲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3分
有蚊蝇、异味大
1分
占用蹲位堆放杂物
3分
(五)除运雪
雪停后24小时内未能清运干净
5分
硬质铺装地面上有积雪、积冰
2分
广场内道路、甬道内有积雪残留
2分
将积雪堆入灌木、绿篱、草坪、树盘
3分
除运雪作业对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造成破坏
3分
(六)其他罚款准则
未经公园广场所批准,私自同意广场活动
2000元
公园广场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不落实
1000元
附属设施(包括花卉)丢失不恢复
3倍处罚
新闻媒体曝光广场管理存在问题
1000元
不配合广场办工作、刁难广场办工作人员
500元
未建立防汛、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000元
有反动标语、广告等粘贴、条幅
500元
免费公厕有收费现象
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甲方考核合格服务优良可续约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75,000.00
最高限价(元):2,27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公园广场所广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要求
(二标段)
一、广场基本情况(作业区域)
1、枫叶广场
枫叶广场2008年12月4日竣工;总面积12.8万m2,其中硬质铺装面积3.7万m2,绿化面积9.1万m2,有水厕1座。
2、治沉广场
2007年9月20日竣工;总面积183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1040㎡,绿化面积7260㎡,有水厕1座。
3、建设广场
2007年6月27日竣工;总面积200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11340㎡,绿化面积8660㎡,有水厕1座。
4、五金广场
总面积3400㎡,其中硬质铺装面积2000㎡,绿化面积1400㎡。
二、投标公司要求
接受单独投标,对于物业公司没有安保人员团队的,可接受物业公司与安保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公司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办公地点,有优秀管理团队,有完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三、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卫生保洁
1、清扫保洁时间:
(1)夏季(3月20日-10月30日):早扫时间5:00,保洁时间5:00-21:30;
(2)其他季节:早扫时间6:00,保洁时间6:00-20:30。
2、坚持全天候保洁,以捡拾扫物为主,日常做到“八净八无”。
八净:路面及台阶净、花盆根净、电柱根净、地面广告设施净、座椅净、公共设施洁净、卫生设施净。
八无: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杂物、无人畜粪变、无污水、无残冰积雪、无明显痰迹、绿地及花池花盆内无烟头等杂物。
3、实行袋装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4、广场设施上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涂、乱刻等脏乱差现象。必须做到及时发现,立刻清除。
5、及时冲洗(硬质铺装)路面,确保路面无积土,硬质铺装达到亮丽、整洁。
6、果皮箱要及时清理。
7、确保广场花草树木上、绿篱上、棚架上无蜘蛛网。
8、未尽事宜按环卫处有关的卫生标准执行。
(二)除运雪
雪停后24小时内硬质铺装部分清运干净,做到无积雪、无积冰。政府广场、站前游园广场、建设广场要求边下边除,雪停12小时内清运干净,积雪不允许堆积到树盘下、绿篱和草坪中。
(三)公厕管理
1、开放时间
(1)4月1日-4月30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30;
(2)5月1日-10月8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2:00;
(3)10月9日-10月31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30;
(4)11月1日-3月31日,开放时间早5:00,关闭时间晚21:00。
2、公厕内地面洁净、无积水。
3、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4、小便槽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异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5、在公厕开放时间内,要保持公厕内采光、照明、通风良好、无异味。
6、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7、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冲水设备应完好,无积灰、污物。及时修理、更新。保证水厕内所有设施完好。
8、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无蚊蝇,保洁工具应放置隐蔽处并保持整洁。水厕四周3—5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四)安保管理
1、管护时间:24小时;
2、对广场设施进行监管,保持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无丢失,无损坏。对人为践踏草坪、攀折树枝、损坏花卉等现象要及时制止;
3、不允许其它损害硬质铺装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发生,如遇这种行为,须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刻加以制止,同时向甲方做出情况反映;
4、广场上不允许有小商小贩,不允许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上广场。;
5、不允许在广场上有燃放烟花爆竹及遛狗现象发生。
(五)绿化养护
1、养护内容包括草坪、花卉、绿篱、树木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含由此产生的水电、加油、工具等支出)。
2、乙方按照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的技术规程,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
3、绿地内保证整洁,无裸露地面,无杂藤攀绕树木,无死树、倒伏树。
4、树木合理修剪,留枝均匀,疏密合理,剪口平滑,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无死株、缺档。
5、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杂草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
6、花坛(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无死株,及时清理枯败花卉。定期对园内植物进行养护,有效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现象。
7、园林设施设备、小品完好。花坛、花池维护完好,无破损。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8、及时进行冬季树木涂白及防寒工作。
9、新栽植的绿化植物养护期(一年)结束后交由物业公司管理。(一年生草花养护期为一个月)
10、因养护不力造成草坪及花木死亡,由乙方负责补植。
四、处罚规定
为确保广场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真正实现广场整体功能,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的各项考核内容及处罚规定。
(一)甲方按照《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据此实施相应处罚。
(二)为迎接各种检查和达标,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一次扣2000—5000元。
(三)广场设施出现丢失或人为破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工作标准要求做相应的处罚。
(五)以上各项扣款均以书面通知形式发给乙方,扣款立即在合同履约金中扣除。
五、其他要求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广场管理工作内容、范围及各项检查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提出意见。
3.乙方因实力、专业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因素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甲方有权在广场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及服务性项目。乙方对此要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5. 因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导致物业成本增加的,甲方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对物业费进行调整。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并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挂牌上岗。广场上发生的服务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管理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刁难、阻碍甲方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类似事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对甲方的监督,如有异议,乙方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述。
3.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协议而提供管理工作必须的人力、设备及充足的材料,使广场的各项功能处于良好的状态。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迎接各种检查和达标需做的工作。
5.因上级部门来广场检查发现管理工作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接受处罚。广场上工作人员与游客发生纠纷,广场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承担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的巡查、监督、管理、养护工作,以保证广场及附属设施外观及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缺失。因乙方安保巡查、监督不力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进行修复或赔偿。
6.乙方服务所需的工具、材料、服装等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禁止事项
1. 乙方无权在广场内进行任何经营性活动,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允许将广场工作内容转包或分包。
2. 乙方安排工作人员需符合劳动部门用工条件,如出现用工争议等一切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约束事项
(一)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某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时,甲方有权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乙方仍不改或故意刁难甲方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扣罚当月应付金额的5%-10%。
(二)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任何人身安全问题。
(三)广场上出现任何安全、火灾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合约时间
合约期为1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考核标准见附件:《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无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双方协议后,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附件: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物业考核办法
附件:
公园广场所物业考核办法
为做好各广场的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单位能够切实履行物业承包协议,更好的落实管理措施,使公园广场所所属各广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的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本溪市公园广场所
二、考核对象:广场物业管理公司
三、考核目的:督促物管公司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保证广场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公共及消防安全,保持广场环境整洁优美,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四、考核项目
(一)卫生
(二)绿化
(三)安保
(四)公厕
(五)除运雪
五、量化考核
(一)日常考核
广场办每月至少4次派出专人对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填写工作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被检查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根据平时检查结果,广场办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物业公司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物管公司限期整改,罚款在当月应付物业费中扣除。
(二)月度、年度考核
月度与年度考核重复时只做年度考核。考核由公园广场所广场办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加考核评定,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奖惩兑现。兑现可在支付物业服务费时进行清算。综合考核评定结果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足额划拨应付物业费;低于90分为不合格,考评为不合格的,扣除应付物业服务费的5%,低于85分以下的,每低3分加扣2%,低于60分的,解除物业合同。
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和年度考核分数的总平均分低于75分,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续约。
六、物业服务日常考核检查内容及处罚标准。
根据检查情况公园广场所可选择处罚方式(扣分或者罚款)罚款标准按扣分标准执行:100元/分。
(一)广场卫生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保洁人员缺岗、漏岗、工作时间闲谈
3分
早扫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
3分
垃圾未装袋,没有做到日产日清
2分
硬质铺装地面有积土
2分
广场设施上有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涂
2分
花草树木、绿篱、基础设施上有蜘蛛网、灰网
1分
果皮箱外观不整洁干净,有污渍
1分
硬质铺装地面上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
2分
草坪、绿篱等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
1分
(二)绿化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未按季节做好病虫害防治打药、防寒涂白
5分
树体有蛀干害虫、虫卵、虫网
2分
树木枯死枝杈未及时修剪
1分
草坪有裸露、修剪不及时
2分
草坪10平米内杂草超过3株
2分
绿篱不平整,有缺株断条
1分
花包和花坛的花卉浇水不及时、人为损坏、践踏、丢失
3分
(三)安保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安保人员缺岗、漏岗、闲谈、服装不整洁
2分
未制止人为践踏草坪、攀折树枝、损坏花卉
3分
有非作业机动车进入广场内
5分
广场内有商贩经营行为
5分
与游人发生争吵、打骂
5分
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遭人为损坏、丢失
5分
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2分
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到位
2分
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未上报广场办
10分
(四)公厕
地面不洁净、有积水
2分
蹲位脏乱、有污物
2分
小便槽有水锈、尿垢、垃圾
1分
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有污迹、积灰
2分
照明灯具不亮
1分
洗手器具、冲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3分
有蚊蝇、异味大
1分
占用蹲位堆放杂物
3分
(五)除运雪
雪停后24小时内未能清运干净
5分
硬质铺装地面上有积雪、积冰
2分
广场内道路、甬道内有积雪残留
2分
将积雪堆入灌木、绿篱、草坪、树盘
3分
除运雪作业对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造成破坏
3分
(六)其他罚款准则
未经公园广场所批准,私自同意广场活动
2000元
公园广场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不落实
1000元
附属设施(包括花卉)丢失不恢复
3倍处罚
新闻媒体曝光广场管理存在问题
1000元
不配合广场办工作、刁难广场办工作人员
500元
未建立防汛、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000元
有反动标语、广告等粘贴、条幅
500元
免费公厕有收费现象
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甲方考核合格服务优良可续约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对于物业公司没有安保人员团队的,物业公司可与安保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三号
联系方式: 024-42807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邮箱地址: 781642443@zfcg.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558830706000010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24-472642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