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指标
1、光学系统
★1.1 激光配置:至少配置三个激光器 488nm, 405nm和 638nm,未来可升级561nm激光器
★1.2 光路自动校准:仪器开机自动校准光路,完全无需任何人为调试;且要求四路分选
1.3 检测参数:同时检测14个光学参数;
2、液流系统
2.1 利用微流体芯片自动和精确地控制样本流与鞘液流;
★2.2 自动液流校准:通过蓝光技术和微流体芯片对高速运行下液流和细胞进行无差错分析和校准,自动控制液流稳定,无需人为调试;
★2.3 零污染分选:采用一体化上样针及管路设计,分选样本接触到所有流路包括进样针、进样管、微流体芯片均可自由插拔式更换,更换后仪器15分钟可自动校准光路、液路、分选设置,无需人工调试;
2.4 自动进样装置:全封闭进样系统,自动上样。兼容不同规格进样管,包括0.5ml EP管,1.5ml EP管,5ml流式管、15ml离心管。检测过程中可自动振荡混匀;
3. 分选功能
★3.1 微流控芯片(分选芯片)规格:三种尺寸可选,包括70um,100um,130um;
★3.2 单细胞分选系统: 4度角克隆分选系统,对分选装置四点定位;可使用各种收集装置进行精准的单细胞分选,包括载玻片、6孔、12孔、24孔、48孔、96孔、384孔板、PCR孔板、8连排PCR管等;
3.3 全自动单细胞分选:应用专利微流控芯片和蓝光技术实现对流路和光路的精准调控,自动完成所有分选条件的设置。全过程调节一键完成,自动刷屏调节,包括校准、分析、分选及仪器维护。
★3.4 分选温控系统:内置进样仓和分选仓温控系统(非外置循环水浴温控),温度由软件控制;
3.5 索引分选(Index sorting):将单细胞分选至孔板等装置时,可以实现对细胞从收集装置到散点图的“点对点”溯源。
3.6 分选纯度不低于98%,分选回收率不低于80% 泊松分布;
3.7 最大分选速度:50,000细胞/秒;
4、操作系统
4.1 分选实时监控系统:配备的一体化监视屏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实时监测鞘液、废液及清洗液的体积状态并实时警报。同时,软件中可实时监控液流断点位置变化并自动调整,全自动维持液流稳定;
4.2 软件免密开放安装,可安装在任意多个使用者的电脑上;
4.3 无菌清洗流程:软件能以图示方式自动引导无菌清洗流程,便于仪器日常维护;
★5、生物安全装置
5.1定制型生物安全柜
5.2 安全标准:国际标准NSF/ANSI 49-2012, 中国标准SFDA YY-0569,欧洲标准EN12469, 英国标准BS EN12469, 日本标准JIS K 3800,法国标准NF-095等
5.3 平均吸入气流速率:105-115 FPM [0.53-0.58 m/s]
5.4 平均溢流速率(仪器装入后):95-115 FPM [0.48-0.58 m/s]
★(二)基本配置要求
1. 要求配备3根激光器 488nm,405nm和 638nm
2. 配备单细胞模块
3. 配备进口厂家标配生物安全柜
4. 配备进口空压机
5. 配备配套电脑
6. 配备200支分选芯片配备可更换上样管路5套配备做质控微球2套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3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报价供应商如果不是报价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张老师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59316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 话: 024-22859316-60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