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抚顺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三年规划建设方案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30日历日。
2、履约地点:抚顺市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提供征求意见稿后支付总费用的40%,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后支付总费用的40%。
三、服务内容
1、项目范围
(1)抚顺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抚顺市中心城区。
(2)抚顺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三年规划建设方案,规划范围为抚顺市中心城区。
2、项目内容:
(1)抚顺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结合交通发展需求和机动化发展水平,分析现状路网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域交通发展需求,顺应抚顺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展需求,本着交通服务土地功能的原则,打通骨干网络,加密次支路网,构建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均衡、内外衔接的一体化道路网络,构建中心城区路网整体骨架结构,明确道路等级。分析城市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通行空间的布设要求,根据城市道路承担的交通功能和城市用地开发状况,明确各条道路的道路红线位置和红线宽度。新规划路网确定道路红线宽度,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交通拥堵地段道路进行交通组织优化和交叉口渠化方案。
(2)抚顺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三年规划建设方案:结合现状机动车发展情况,预测停车需求,分析现状停车供给情况,提出现状停车存在的问题。立足于解决近期停车问题,制定近三年抚顺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总体建设方案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提出适合各区域的停车供给策略。展望抚顺市长期停车发展规划。考虑抚顺市城市路网容量、路内停车供给能力和可提供用地等因素的限制,根据不同区域土地利用功能组合、泊位共享的可能性,按照各分区规划用地结构测算,规划新建路外公共停车、路内停车位的总体建设方案。
3、验收标准:规划成果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经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由委托方组织项目评审及验收。
四、成果要求
说明书附图则。
成果类型包含图册和电子版(PDF)。
五、售后服务
1、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
2、一年内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需要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2.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9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liaoninghuihuang@163.com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号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 024-57500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路4号楼西一门
联系方式: 024-52427008
邮箱地址: fsjgzb@163.com
开户行: 抚顺市农业银行新抚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30720104000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桂莲
电 话: 024-5242700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