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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9-27 10: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202124188761 项目名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货物类别:食堂大宗物资。 2.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3.报价方式:优惠率。 4.入围供应商业务分配比率:选取两家供应商入围(第一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60%,第二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40%)。 5.采购计划:150万元(含税)。 6.合同形式:框架合同。 7.招标范围:预包装食品类、蔬菜及杂粮类、水产及海鲜类、水果类、和家禽家畜类五个品目货物,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11月1日;采购服务周期:交货期24 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2、投标人在报价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机构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 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的《守法诚信承诺书》有效且承诺书中无采购人明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6、投标人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2.7、投标人须在其合法账户的开户银行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2.8、(1)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拒绝或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2.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10、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出具本公司和法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②国家烟草专卖局通知的被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参照该名单发布单位禁入期规定。③被列入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目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④被认定存在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行贿数额巨大或者向公司多个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行贿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 (3)对未被国家局公布、通知,或未被湖南中烟认定的有不良行为且未被采取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见备注),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备注:在开标日近一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万以内;在开标日近二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含)-500万;在开标日近三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500万及以上。 (4) 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至 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 联系方式:李洋0434-3367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联系方式:李星蓉0431-80537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 0434-33672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四平 有限责任公司 大宗 招标公告 食堂 上一篇: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大洼区局(营销部)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维修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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