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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市政清扫保洁冲洗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21C00048)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9-28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市政清扫保洁冲洗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21C00048)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9月28日项目概况: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市政清扫保洁冲洗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政府采购招标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50347300@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C00048 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市政清扫保洁冲洗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龙市镇市政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服务: 龙市场镇、孙家场镇、古城场镇、佛门场镇、码头场镇的清扫、保洁、垃圾清捡、垃圾清转运等环卫工作。生活垃圾将由龙市中转站统一转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1)市政环卫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辖区内所用场镇的主次干道及人行道、背街小巷、单体楼院、工业园区内道路及人行道、主场镇内指定公厕、路沿石、龙市主场镇内广场、垃圾收集容器、公共栏杆、公共市政设施。 (2)辖区内所有场镇街道上的隔离栏、公益灯箱广告的清洗和牛皮癣的清除。 (3)对辖区范围内的水篦子进行疏通防止堵塞,避免造成路面污染、积水。 (4)对龙市主场镇的绿化带、河道两边、河道中垃圾清捡、收集,转运。 (5)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环卫主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 (6)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等的及时清理。 (二)将辖区内所有撤销建制场镇连接公路沿线的保洁以及布置在部分村的垃圾箱体转运。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须到重庆市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相应准入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政府采购招标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50347300@qq.com(邮箱)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5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袁春 采购人电话:158030268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花市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姜胜全 代理机构电话:1399615367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牌坊路419号江城丽景2幢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胜全 项目联系人电话:13996153678 九、附件政府采购招标报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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