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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9-30 11: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8752 项目编号:441901-2021-08752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镜电外科工作站 (高频手术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8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医疗设备 内镜电外科工作站 (高频手术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合同包2(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其他医疗设备 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合同包3(微波治疗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其他医疗设备 微波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合同包4(骨动力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其他医疗设备 骨动力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包4,包2,包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4,包2,包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包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镜电外科工作站 (高频手术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2(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3(微波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4(骨动力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镜电外科工作站 (高频手术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合同包2(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合同包3(微波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合同包4(骨动力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5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501室 供应商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769-810969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2331990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招标文件--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示版).docx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中心医院 医疗 上一篇: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三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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