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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站点水毁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2-27 10: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1-011 项目名称: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站点水毁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水利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拦标费率):4%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代理公司领取文件,内容以谈判文件中给定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水务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4-52424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张馨月 024-57683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 024-576834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监测站 山洪 竞争性 灾害 上一篇: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改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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