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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3-02 08: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5482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00
1,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收污泥之日起180天内处置完成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方式: 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赠送采购文件电子版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区建设路住建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660332748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

联系方式:0660-321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梨

电  话:0660-3212133

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1日

 

 

相关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20210301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pdf
委托协议.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汕尾市   建设局   污泥   存量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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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西侧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0146

项目编号:CGZH2021ZC002

项目名称: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市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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