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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白沙县邦溪镇城区街道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换高能胶体蓄电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3-08 13: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白沙县邦溪镇城区街道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换高能胶体蓄电池工程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白沙县邦溪镇城区街道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换高能胶体蓄电池工程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1-5119 3、项目编号: HNDWZB20210206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5、采购预算: 928781.35元 6、采购需求: (1)工期:45日历天;(2)质量要求:合格标准;(3)项目内容:白沙县邦溪镇城区街道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换高能胶体蓄电池工程。(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项目实施地点: 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45日历天。 9、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打印信息”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名、安全员 1 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可兼任)1 名。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本身: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03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1年03月11日17时00分 ,从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4、方式现场购买: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法人亲自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缴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竞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竞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竞标人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竞标人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 2021年03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21年03月11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03月12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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