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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3-10 08: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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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0187 项目编号:441521-2021-00187 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70,000.00 1,9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日历天)。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景区绿化道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2.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须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和证书材料原件备查(若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领购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谈判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谈判文件1份。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 地 址:海丰县 联系方式:0660-662237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9日
相关附件: 项目代理协议.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海丰 海丰县 红场 旧址 上一篇: 军史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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