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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容桂高新区科苑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3-25 07: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7137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容桂高新区科苑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4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102-20091027-0009

项目名称:容桂高新区科苑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金额:3401430.42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1430.4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容桂高新区科苑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包


采购内容


工期



1


容桂高新区科苑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次),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120日历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守法经营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对于企业资质证书续期证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政策的)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 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且没有被锁定,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需提供近1年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近 一 年是指扣除发布谈判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①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提供网站打印页)。

6.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5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提供《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注:未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的、未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且承诺内容包括:

1)若为成交人,在本项目发出中标(成交)公告之日后的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2)若为成交人,在本项目发出中标(成交)公告之日后的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的网站打印页。

3)若为成交人,在本项目发出中标(成交)公告之日后的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若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9.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9.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325日至 2021 3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购买文件前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

方式:网上报名并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41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首层)。

五、开启

时间:202141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首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报名

1)供应商必须先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325日08时30分起至2021331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登记流程:采购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中介)→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右侧的【登记】处→查阅项目相关信息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供应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报名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325日至2021年33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3)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已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必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其谈判)。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726197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交易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程序,简化手续,便于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提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后附格式)或由供应商代表现场填报健康声明,任一均可, 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若供应商未能提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亦拒绝现场填报健康声明或未佩戴口罩进场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谈判不予受理。

4)成交结果公示/公告发布网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顺德容桂街道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联系方式:0757-2838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757-2266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7-22662288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失败情况说明.jpg
政府采购网附件资料.rar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德   佛山市   竞争性   人行道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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