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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体育馆工程建设指挥部寿宁县体育馆暖通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4-18 20: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8969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寿宁县体育馆暖通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TP-ND-2021014

项目名称:寿宁县体育馆暖通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83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3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及要求


数量


最高预算限价(元)


交付期



1


1-1


寿宁县体育馆暖通改造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项


41831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报价人。(报价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①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A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报价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报价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报价人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                      

A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单独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报价人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人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 (2)报名期限内,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报价人的相关信息【内容应含:参与投标的项目编号、报名登记时间、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传真(若有)、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体育馆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仙路35一1号        

联系方式:何主任 0593-5523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联系方式:张晓敏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电 话:  0593-283327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寿宁县   体育馆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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