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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河源市国控东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和臭氧监测仪器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6-22 08: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408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河源市国控东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和臭氧监测仪器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1711L1027

项目名称:河源市国控东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和臭氧监测仪器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


备注



1


河源市国控东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和臭氧监测仪器更新采购


1批


713,000.00元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经试运180天内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供应商应具备同类项目经验(包括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销售或技术服务经验),必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或项目单位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3.4因本项目工期较紧张,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需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须提供近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公章一份(采购人留档)于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25日(办公时间)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采购人指定货物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并在投标时将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62-3882556。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供应商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询价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2-388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联系方式:于先生、诸小姐/0762-3392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诸小姐

电 话:  0762-33928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河源市   监测站   竞争性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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