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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7-02 13: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487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LW-2021CZCG009

项目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桂东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的 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NLW-2021CZCG0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数量(项)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01


桂东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220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限截止时间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其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7    8 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7151430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7151430分。

3、开标地点: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东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朱桂莲

电    话: 15347352237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联系人:邓婷飞

郴州分公司电话:0735-2480916、18973585925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室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31号        

联系方式:朱桂莲15347352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室            

联系方式:邓婷飞18973585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桂莲

电 话:  153473522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桂东县   竞争性   人民医院   改造项目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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