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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小学大丰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7-10 05: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545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大丰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7 20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10550 

项目名称:大丰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43572.14元

最高限价(如有):2643572.14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丰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106TPZ008    

3.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为智慧校园建设,包含智慧校园软件、云多媒体智慧教室、云办公平台、多功能云网络等。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25日前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7)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7  9 日至 2021  7  16 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4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7  20  15 点0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7  20  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谈判文件。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数字证书办理选项如下:① 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② 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供应商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银行转账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现金转账方式(获取子账号)>>选择包组名称(如有)>>选择申请银行>>点击‘申请’>>形成《缴款通知书》”。供应商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内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

2电子保函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电子保函方式(申请电子保函)>>选择拟投标包,点击‘电子保函申请’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系统部分)》”。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小学

   地址:港口镇余庆围73号

   联系方式:0760-8840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芳

   电话:0760-88331748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9日

相关附件:
采购代理合同.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预算.rar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丰   小学   采购   中山市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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