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
莆田市水利局莆田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7-22 07: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7063 项目名称:莆田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莆田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修编项目 一项 495000 495000 49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等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5.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9)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至 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或邮件报名:即供应商用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我司再将采购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水利局 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4号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1385026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黄、小陈 18505940002/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黄 电 话: 0594-227898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莆田市 水利局 竞争性 水资源 项目 上一篇: 绥江县渔业技术服务站2020年绥江县长江禁捕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传输网络)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