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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环境监测站无菌室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7-29 08: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6989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环境监测站无菌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TP]-ND-202107023

项目名称: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环境监测站无菌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谈判要求


数量


预算单价(元)


服务地点


完成时间



1


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环境监测站无菌室改造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批


95240


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报价人报价应包含设计费、评估费、员工工资、设备、管理费、税费、社保、医保、各种补贴和福利劳保费、质量自检费用、交通费用、检查验收费用等最终提交成果前的一切费用。

4、报价人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报价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响应;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响应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报价人完全

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若报价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时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谈判小组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至 2021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请于2021年07月29日起至2021年08 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胜利街与城北路交汇处附近东南        

联系方式:张主任0593-550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联系方式:孙聪聪,0593-2951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聪聪

电 话:  0593-29511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寿宁   采购   宁德市   无菌室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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