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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文华花园小区(二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8-02 11: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731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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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龙江镇文华花园小区(二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6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107-20071011-0021

项目名称:龙江镇文华花园小区(二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金额:1741732.58元

最高限价(如有):1741732.5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江镇文华花园小区(二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包


采购内容


工期



1


龙江镇文华花园小区(二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65日历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2)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对于企业资质证书续期证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政策的)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 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类别:建筑业企业)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需提供近半年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

  •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 近半年是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 ①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提供网站打印页)。

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提供《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8)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83日至20218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方式:现场购买,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86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86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格最终以根据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83日至2021年85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微信交付,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已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3)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必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代表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其谈判)。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726197。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凡进入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和访客车辆内人员请自觉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必须带备身份证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康码绿码以及粤康码上要有6月份或以后的核酸检测记录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如因委托人的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检查、无法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各供应商需提前填写好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发标资料,不需密封)并于谈判当日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参加本中心召开的谈判会议,建议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立刻离场,必要留场等候后续谈判环节的单位人员保持至少一米距离。

3)成交结果公示/公告发布网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方式:0757-23888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757-2266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7-22662288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rar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竞争性   二期   基础设施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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