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4614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粱所农作物重要农艺性状基因挖掘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元
采购需求:
01-1 高通量电泳槽(1台):与传统测序电泳仪相比,上样量提高一倍,达到204 个,且可用排某加样。可用于引物筛选,重复性好,省时省力。上槽缓冲液 800ml, 下槽缓冲液 900ml, 可满足两块胶电泳的缓冲能力,与传统仪器相比省近一倍缓冲液,省去了每次电泳后调节 PH 值的繁琐工作。
01-2 台式微量离心机(1台):最高转速≥15,000 rpm;最大容量≥36×1.5/2.0 mL;具备10个程序存储功能,方便保存及调用常用的程序;备有PCR排管转头可供选择,且PCR排管转头的最高转速可达到15,000 rpm;配置:1)主机一台;2)最高转速≥ 15,000 rpm,最大相对离心力≥ 20,627 xg,最大容量≥ 24 x 1.5/2.0 mL,定角转头1个;
01-3 PCR仪(1台):标准反应模板:96-well ´ 0.2 ml 反应板或96个0.2ml PCR管;最大升降温速率:4℃/秒;温度梯度:同时运行8个不同温度;温度梯度范围:30 - 100℃;温差范围:1 - 25℃;5.7"高分辨率超大彩色液晶显示屏,文字及温度曲线全信息动态显示,保证实时控制实验过程。
01-4 电泳仪电源(1台):在工作状态中,可以实时微调;微电脑智能控制;液晶屏幕显示,同时显示电压、电流和定时时间;采用开关电源输出;具有存储记忆功能;具有过压、过流、过载、变载、空载等多项报警保护功能;
01-5 培养箱(1台):有效容积:294升;外部材料:彩色涂层钢板;检测孔内径:40(mm),1个;空气循环方式:强制空气循环;
01-6 定量模块(1台):模块规格:384孔;温度控制:帕尔贴加热制冷;温度范围:37°C - 99°C;
01-7 温室(1套):功率:≤200W, 380V;光通量:每支LED光通量≥500umol/s;发光效率:>2.5 umol/J;功率因素:>0.9;散热形式:被动散热(拒绝风扇散热形式);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要求
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交货地点: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1)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年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纸质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
联系方式: 024-31025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13676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
电 话: 024-8613676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