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配置参数:
1.1. 麻醉系统:双罐位、氧空气源
1.2. 监测系统:基本功能模块、四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麻醉气体监测功能、双频指数监测功能、神经肌肉传导监测功能
2. 麻醉控制与管理系统
2.1. 电源可在220V-240V的电压和50/60Hz频率下正常工作。
2.2. 具有后备锂电池且电池使用时间不小于150分钟。
2.3. 具备至少4个辅助电源接口。
2.4. 需提供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具备至少三个抽屉,推车具备中央刹车功能。
2.5. 具备转动关机旋钮,主机具备延迟关机功能。
2.6. 需配备氧气、空气两气源。
2.7. 具备氧笑联动系统,需保证接入氧气和笑气时氧浓度不低于25%。
2.8. 具备全电子流量计,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总流量控制模式下总流量范围:0.2 L/min - 18 L/min;O2 浓度范围: 21% - 100% (空气为平衡气)
2.9. 具备备用流量计。
2.10. 具备直观的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
2.11. 需配置双麻醉罐位。
2.12. 需配置一个七氟醚挥发罐,挥发罐需要通过CE和FDA认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2.13. 回路整体可旋转,可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
2.14. 配有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不大于1500ml。
2.15. 需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2.16. 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
2.17. 具备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
2.18. 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
2.19. 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2.20. 需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和SIMV(SIMV-VC、SIMV-PC)模式。
2.21. 潮气量范围:容量控制,20ml-1500ml,压力控制,5ml-1500ml。
2.22. 吸气压力设置范围需在5-70cmH2O之间。
2.23.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2.24. 具备彩色触摸屏,不小于15英寸,可同屏显示不小于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
2.25. 可选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呼吸环(P-V,P-F)监测。
3. 麻醉监护功能
3.1. ★不小于15英寸触屏控制及显示。
3.2. 屏幕分辨率至少为1280 x 1024像素。
3.3. 基本功能模块需配置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
3.4. 基本功能模块从监护仪主机插槽拔出后可作为一个独立的监护仪支持病人的无缝监测转运,满足全参数同时监测,具有显示屏,屏幕尺寸不小于4英寸。
3.5. 支持5导心电监测。
3.6. 支持房颤心律失常分析功能,标配支持不少于24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
3.7. 提供ST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
3.8. 支持RR呼吸率测量,测量范围:0~200rpm。
3.9. 具有QT/QTc实时连续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的显示。
3.10. 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等多种测量模式。
3.11. 无创血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3.12. 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范围:25~280mmHg,舒张压测量范围:10~250mmHg,平均压测量范围:15~260mmHg。
3.13. 血氧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3.14. 支持多达4道IBP波形叠加显示,满足临床对比和节约显示空间需求。
3.15. 需具备监测参数模块:有创血压、麻醉气体AG、双频指数BIS、神经肌肉传导NMT。
3.16. 不少于800条事件回顾。
3.17. 具备不小于40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3.18. 具备不少于120小时ST波形片段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3.19. 需具备多种工作模式,如: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等。
3.20. 产品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和FDA认证
3.21. 产品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8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登记后,须将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81231520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女士
电 话: 024-81231520-115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