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序号
包组名称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主要技术要求
注:★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5项。
数量
01
可视喉镜
(核心产品)
否
★ 1、显示器能上下0º~130º转动,左右0º~270º转动
2、一次性喉镜片摄像头与镜0片前端的最高垂直距离≤30mm
3、一次性喉镜片可插入镜224片长度:≥108mm
★ 4、渐缩型镜片前端厚度:≤12.5mm
★ 5、镜片角度:≤42度
★ 6、视场角60º±15%
7、摄像头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150Lux
8、显示器线素不低于320*240
9、分辨率≥3.72 LP/mm
10、纺锤型短手柄设计,握持舒适
★ 11、具有特殊防雾功能
12、充电器输入:100-240VAC 50/60Hz
13、充电器输出:5V,1000mA
14、充电时间:<3小时
15、持续放电时间:>3小时
16、充电次数:>300次
17、内置可充电式锂电子聚合物电池
11台
01
可视软性喉镜
否
1、整机由机身软管和显示器两部分组成,整机具有拍照录像、数据存取、显示器有线视频输出,兼容av输出等功能;
★2、显示器能上下0-180°转动,左右0-180°转动,方便不同站位操作;
3、软管直径:≤3.8mm
4、最大插入部外径:≤4.3mm
5、前端蛇骨弯曲角度:双向≥180°,向上≥90°,向下≥90°;
6、视场角:≥90°,保证清晰图像和视场及最小的图像畸变;
7、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700Lux;
★8、显示器像素不低于320×480;
★9、分辨率≥9.92IP/mm;
10、显示器与机身手柄可分离拆卸
11、显示屏尺寸:≥3.0’’TFT屏
★12、景深:3-100mm;
13、具备拍照录像、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照片数量>10万张,可存储录像时长≥4.5小时;
14、充电器输入:100-240VAC,50-60Hz;
15、充电器输出:5V DC,1A;
16、电池容量:1700mA
17、充电时间:<4小时
18、持续放电时间:>2小时
19、充电次数:>300次
20、内置可充电式锂电子聚合物电池。
2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张老师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12
邮箱地址: lnhy2520@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晓晨
电 话: 024-2349211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