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1套):
一、系统配置
1、图像处理器一台
2、冷光源一台
3、高清电子胃镜一条
4、高清电子结肠镜一条
5、医用液晶显示器一台
6、内窥镜专用仪器台车一台
二、招标参数
(一)、总体要求
1、全高清电子内镜设备,支持1080P高清图像输出
2、图像处理器与冷光源采用分体式设计
3、视频信号光纤传输,速度更快,抗干扰更强
(二)、图像处理器
★1、全高清(1080P)视频图像信号输出
2、具有DVI、SDI、CVBS、VGA、S-VIDEO等信号输出方式
3、红色调、蓝色调及饱和度调节功能
4、自动增益功能:开/关
5、测光模式调节功能: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
6、色彩增强功能:三档可调
7、轮廓强调功能:三档可调
8、构造调节功能:可选A/B两种模式,每种模式三档可调
9、对比度调节功能:高、中、低
10、白平衡记忆功能
11、具有CHB色图显示功能
12、具有电子放大功能,最大能放大4倍,三档可调
13、具有内置的图像保存和视频录制功能,支持图像查看、视频回放
★14、具有500G硬盘存储,内置病历管理系统,支持病历管理功能,可查看、编辑、保存、预览、打印病历报告以及病历报告检索。可通过USB接口导出视频、图像、报告等信息
15、支持DICOM标准协议,通过网络可传输病历数据
16、具有图像冻结功能
17、具有画中画功能
(三)、冷光源
★1、采用多路LED光源
2、同时支持白光和特殊光照明模式,能更好满足早期病变的筛查
★3、光源主灯平均连续使用寿命:>10000小时
4、色温≥5000K
5、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调光模式
6、气泵流量可调,不低于两档
7、主灯灯泡寿命具有指示灯显示,可随时掌握主灯剩余寿命情况
★8、透光模式持续6-8秒
(四)、高清电子胃镜
★1、导光部一键式拔插设计,全密封设计,无需防水帽,可直接浸泡消毒
2、视野角≥140°
3、景深:3-100mm
4、头端部外径≤9.8mm,同时具备有副送水功能
5、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8mm
6、钳道孔内径≥3.2mm
7、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
8、有效工作长度1050mm
9、镜体操作部具有4个自定义功能远程控制按钮(除外水气按钮和吸引按钮)
(五)、高清电子结肠镜
★1、导光部一键式拔插设计,全密封设计,无需防水帽,可直接浸泡消毒
2、视野角≥140°
3、景深:3-100mm
4、头端部外径≤12.9mm,同时具备副送水功能
5、插入管主软管外径≤12.9mm
6、钳道孔内径≥4.2mm
7、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
8、有效工作长度≥1350mm
9、镜体操作部具有4个自定义功能远程控制按钮(除外水气按钮和吸引按钮)
(六)、台车
1、专业设计的内镜专用台车
2、具有一键电源开关,整体台车具有更好的绝缘性、防水性和耐腐蚀性,安全方便可靠
3、带键盘托盘
4、层板高度可调
5、可支撑2个导光部插头
6、两种方式悬挂镜体,可同时悬挂两条内镜
(七)、显示器
1、显示器为彩色医疗图像显示器,符合标准医疗显示器性能指标
2、≥26寸
3、分辨率≥1920×1080
4、视角:水平178°,垂直178°
5、信号输入:DVI/SDI/Video/S-Video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到货完成交付。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备安装调试成功,验收合格交付买方正常使用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货款;满12个月设备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合同总额的10%货款。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到货完成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及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 024-62043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13676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
电 话: 024-8613676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