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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8-12 11: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835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BCGTP2021007

项目名称: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招标编号:OBCGTP2021007

二、项目名称:安溪大龙湖城区段灯光项目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采购

三、谈判服务名称、招标内容要求:见后附谈判服务一览表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元)无论工程造价增减等任何原因均不另增减服务费,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谈判人条件:

5.1谈判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服务的谈判供应商;

5.2谈判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5.3谈判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5.4谈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 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建筑安装设备检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10812日起至2021 0817 日下午1800时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报名表格式自拟,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8 月 18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2021年 08 月 18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50904841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邮编:362441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2117583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5-23158833/13505020567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2日  至 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1年08月12日起至2021年 08月17 日下午18:00时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报名表格式自拟,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50904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7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5-23158833/13505020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5-23158833/1350502056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安溪   采购   安溪县   竞争性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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