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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民政局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8-13 07: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项目概况 肇源县民政局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6日14点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肇源县民政局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0815 项目名称:肇源县民政局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验收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需为《黑龙江省民政厅首批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名录》中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8月2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4点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名 称:肇源县民政局 地 址:肇源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刘晓峰 1326358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246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晓峰 电 话: 1326358255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0459-6158246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服务内容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1〕1号)的规定,根据社区和居民需要具体实施。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协助做好基层在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服务时的业务培训、对象排查、建档访视、政策宣传、绩效评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留守儿童妇女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配合进行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3.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统筹链接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为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互助养老、危机干预、权益保障等服务。 服务指标 1、项目周期内为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开展专业小组至少5个。 2、在项目周期内开展至少8次社区活动。 3、帮助辖区内老年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搭建社区互助平台,至少发展100名志愿者,建立2个志愿者组织。组织志愿者开展6次志愿服务,并对志愿者开展通用性培训3次,活动性培训6次。 4、扶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 5、项目年终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并提交2个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成效汇报材料。 二、其它: 1、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它未列明行业 2、验收程序:按照《黑民规〔2021〕1号 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 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包括采购单位、省、市、县(区)民政部门和服务对象。 3、根据《黑民规〔2021〕1号 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 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建立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名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庆市肇源县城北社区工作站为2021年度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故承担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民政厅首批 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名录》中,文件及名录名单见公告和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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