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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8-27 08: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14点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0890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含)完成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竞争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8月3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4点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名 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李洋 1338459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246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1338459599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0459-6158246 附件: 项目需求
一 服务内容和要求 1、编制高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编制高新区地下水分区规划 3、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1、收集资料 成交供应商负责收集化工园区资料,包括园区及企业的基础资料、产排污资料、地下水环境监测资料及辅助资料等,建立“一园一档”。 2、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成交供应商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技术文件,以全面掌握化工园区及其周边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为目标,统筹考虑化工园区企业分布、地下水脆弱性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编制各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化工园区基本信息、园区水文地质概况、地下水监测点布设、监测井结构、监测指标、采样计划、质量控制等(技术要点另行通知)。 3、采样及样品检测分析 成交供应商可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文件》等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化工园区调查中的样品采集、保存、流转、监测等工作流程,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4、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成交供应商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地下水质量状况、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检出情况、超标指标及倍数、超标原因分析、对周边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开展详细调查、模拟预测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5、报送成果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辖区内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专家意见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后完成最终成果。最终成果报送8套。 6.成交供应商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规范进行采样、分析,成交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负责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化工园区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将最终报告按程序提交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成交单位负责编制高新区“一区三园”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高新区“一区三园”地下水分区规划、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全部工作,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调查范围包括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主体区、宏伟园区、兴化园区、林源园区。 二 其它 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2.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提供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逐条验收。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家对高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高新区地下水分区规划、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专家意见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完成验收。 3.成交供应商应切实履行职责,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在服务中技术能力不够、重大判断失误、帮助企业隐瞒重大隐患、未认真履行职责等,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立即终止服务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成立不少于6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2)项目团队其他人员5人,均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环境工程、化学、水文地质专业每个专业至少一人,其他两人专业可与以上人员重复。 (3)以上人员证书开标现场无须提供,入场服务前需提供六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成交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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