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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罗马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9-02 11: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CG[2021]-041 项目名称: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罗马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1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工期 数量 合同包预算 1 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罗马旗项目 15个日历天 1(批)
1311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价格的6%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联合体是否享受该扶持政策的规定:(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不适用于此款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 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4、供应商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3)、供应商应按招标(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符合上述情形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a4财务状况报告;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2209号 方式:现场或电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220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220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谈判,只有受邀的供应商方可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小胡:150 0600 1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209号 联系方式:沈冰冰;0596-2161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 150 0600 159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罗马 竞争性 讲话精神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2021年嘉荫农场办公楼暖气片及配件等设施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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