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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检验设备采购(LBJXZC2021-J1-01259-HCJS)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9-04 04: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JXZC2021-J1-01259-HCJS 项目名称:检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检验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JXZC2021-J1-01259-HCJS 项目名称:检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肆拾万零壹仟捌佰元整(401800.00元) 最高限价:肆拾万零壹仟捌佰元整(4018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8日,每天上午08至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至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9日11点1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平安路45号 联系方式:刘工17776075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吴工,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72-4280780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平安路45号 联系方式:刘工 17776075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吴工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772-428078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 设备采购 建设工程项目 公告 上一篇: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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