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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21年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09-18 07: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海丰县2021年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处(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三环路碧桂园商业综合楼A座0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516 项目编号:GDHSCG20210909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1年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6,187.4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海丰县2021年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2706187.48 2706187.48 1、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工程为海丰县公平镇庵前村绿美古树乡村工程景观绿化,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地清理、换填种植土、栽植乔灌木和地被植物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为确保本项目能如期完成,供应商同时须具备苗圃基地,苗圃基地经营状况良好,并已培育有一定数量合格苗木的证明。(须由供应商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苗木证明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必要时采购方对其现场进行核实)(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报名截止前近6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是退休人员提供职称证、退休证明及聘用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三环路碧桂园商业综合楼A座028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获取时需提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审查无误后即可获取: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有委托(被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三环路碧桂园商业综合楼A座028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三环路碧桂园商业综合楼A座0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期间报名供应商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海丰县林业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云岭东路 联系方式:0660-66936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三环路碧桂园商业综合楼A座028号 联系方式:0660-6972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660-6972333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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