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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08 11: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66号(建设银行背后)二栋17A,1806房(又称: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7192 项目编号:GZBC21HG09002 项目名称: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货物 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系统的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龙镇政府大院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66号(建设银行背后)二栋17A,1806房(又称: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66号(建设银行背后)二栋17A,1806房(又称: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66号(建设银行背后)二栋17A,1806房(又称: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88号 联系方式:020-8475781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66号(建设银行背后)二栋17A,1806房(又称: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 联系方式:020-378874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澔阳 电 话:18011778009 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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