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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09 12: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入对应页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因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0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71202102000173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万元 最高限价:39.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6日8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入对应页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因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营区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 联系方式:0546-301302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誉慧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东三路176号华泰商务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46-726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人电话:0546-726166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东营 卷宗 人民检察院 扫描仪 上一篇: 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服务中心照明用电采购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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