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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大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11 14: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NJ2021-030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大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780110 最高限价(如有):4780110 采购需求:保定市清苑区大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5、提供2019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地 址:清苑区光明中街081号 联系方式:0312-817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81675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敏 电 话:17732288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