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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21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13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21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54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21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50,000.00元 最高限价:94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1-54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21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9450000 94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基本概况及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13处黑臭水体治理运营服务,具体包括:1、水体治理的方案及图纸设计;2、土建施工;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配套设备采购;5、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 5.2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5.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合格后进入运营服务期,运营服务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1其他: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 2)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 提供公司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 截 图 或 拍 照 , 以 作 证 据 留 存 ; 若 供 应 商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 100米路北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5903633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北50米路西商鼎创业大厦B座 联系人:冯先生 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 15617970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 1561797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