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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站、武宣站水文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14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来宾水文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西政采[2021]17320号 项目名称: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站、武宣站水文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0.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来宾水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桂水规范[2018]4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站、武宣站水文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来宾水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来宾水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武宣水文站建设项目属于《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作为《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来宾部分的实施,对该工程“实现水文要素监测自动化、水文数据管理智能化、设施设备监控视频化、站容站貌管理规范化、水文文化呈现可视化,全面提升水文测验对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监测、水生态改善等方面的支撑能力。”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 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武宣水文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实施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实施建设主要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视频监测设施、水位测验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泥沙监测设施、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水文辅助项目监测设施及数据采集传输基础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供电设施、其他设施及临时工程等;技术装备主要包括水位信息采集设备、流量及泥沙采集仪器设备、降水及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设备、供电及供水设备、其它设备等。 预算金额(万元):500.68 最高限价(万元):500.68 2.2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以及2年质保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以合同约定为准),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附图;60个日历天内完成行洪论证专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并进行仪器设备采购;7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130个日历天内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开始安装;200个日历天内基础设施全部完成,同时完成技术装备安装和调试,并提交开展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2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4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一式三份,按《广西水文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实施细则(颁布稿)》和《关于调整广西大江大河水文监测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说明》要求整理归档)及工程试运行工作报告。 承包人必须按照以上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每项工作延迟均要书面说明原因,依据不足的按每天100元扣款(各项工作内容可以累计扣款)。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武宣站水文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迁江站、武宣水文站共2处国家基本水文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实施建设等。(1)工程的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在《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稿)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补充、细化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武宣水文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开展广西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迁江、武宣水文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2)基础设施的实施建设主要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视频监测设施、水位测验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泥沙监测设施、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水文辅助项目监测设施及数据采集传输基础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供电设施、其他设施及临时工程等。(3)技术装备主要包括水位信息采集设备、流量及泥沙采集仪器设备、降水及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设备、供电及供水设备、其它设备等。(4)按工程进度和采购人要求及时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档案资料,提交各阶段验收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 具体招标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c.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勘察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为施工安装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管理工作,施工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联合体各方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如在1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7、8、9月或8、9、10月的参保缴费证明。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5.2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20年1月1日后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4.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2021 年10月1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5. 其他事项 5.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发布。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7.1 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定于2021年11月5日10时00分,并于此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0771-533154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水文中心 地址:来宾市富华路55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2-421521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邮编:5461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2-42807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水文中心 地址:来宾市富华路55号 联系方式:何工 0772-4215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覃程程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电 话: 0772-428078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武宣 工程 广西 水文站 建设项目 上一篇: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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