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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公园维护和管理绿地技术评估、动态监测经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14 14: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公园维护和管理绿地技术评估、动态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NJ2021-022 项目名称:清苑区公园维护和管理绿地技术评估、动态监测经费项目 预算金额:3255074.7 最高限价(如有):3255074.7 采购需求:公园维护和管理绿地技术评估、动态监测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清财字(2021)18号、冀财采{2021}4号、财库{2020}46号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为准);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2021年度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为准);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二楼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振兴北路 联系方式:1393221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81675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敏 电 话:1373336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