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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旷远东方银座小区业主委员会旷远东方银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14 16: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旷远东方银座小区业主委员会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1239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旷远东方银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家园3号楼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1】采招042号

项目名称:旷远东方银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03.41834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3.41834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住宅面积(平方米)


单价限价

(元)


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1


物业服务招标


35900.23平方米


1.7元/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



2197094.08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商业总面积(平方米)


单价限价

(元)


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2


物业服务招标


10569.31平方米


 2.2元/平方米/月


详见招标文件



837089.35


本小区商业分为有3个楼层,目前暂按第1楼层的价格进行招标,中标后第2楼层,第3楼层的物业费按中标价下浮0.2元/平方米/月逐层进行递减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相关投标文件格式应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家园3号楼5层

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家园3号楼5层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家园3号楼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旷远东方银座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        

联系方式:方先生、林女士18605943186、1366693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富豪商住楼7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2729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4-27295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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