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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19 11: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项目概况 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1-75 2、项目名称: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695,555.03元 最高限价:5695555.0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 5695555.03 5695555.0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名称:2021年新安县五头镇康旺养鸡大棚项目 5.2、项目概况:该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安装、屋面钢结构制作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共建6个大棚,每个大棚尺寸、结构形式、建筑及设备安装要求等均与图纸显示相同。 5.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 5.4、项目编号: 新安工施招标(2021)0359号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8、工 期:60日历天 5.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14、招标控制价:5695555.0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871179.96元,措施费(含安文费)231104.0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9198.09元,规费122.995.79元,税金470275.19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信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现场查询为准)。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本次招标在网上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557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557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