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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20 13: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2021-1577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四标段 预算金额:373.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3.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三标段: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标段;四标段: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四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四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WX2021-1577;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21-161; 2.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四标段; 3.招标范围:三标段: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三标段; 四标段: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施工过程中检测四标段; 4.预算金额:三标段:284.76万元; 四标段:88.6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四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三四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9时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16时,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3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玉 0431-845418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方式:姜涛 0431-806635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涛 电话:0431-80663516 4.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5.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玉 0431-8454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方式:姜涛0431-80663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电 话: 0431-8066351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标段 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 高新技术产业 过程中 上一篇: 2021年安宁区图书馆总分馆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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