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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22 10: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9072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信息安全软件

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99,941.00
3,799,94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开标室)。

(一)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ythpt.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项目列表”查看可报名的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分包,点击“报名”,输入联系人、联系电话,输入Pin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确认”即可。在“已报项目”栏中看到已报项目,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可选择“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点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已报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缴纳保证金”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是否缴纳保证金”栏显示为“”后(请勿在显示“否”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监管部门: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四)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0751-8785582                

通讯地址:韶关市韶钢东区韶钢实验学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

地  址:韶关市曲江区韶钢东区韶钢医院东100米内

联系方式:0751-878558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1-837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1-6696668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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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205-2021-01371

项目编号:QJ21GZ009

项目名称: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9,9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韶关市韶钢实验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9,94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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