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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26 10: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M-JA-2021-32 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道路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76.843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843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M-JA-2021-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11005】-00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和水泥稳定碎石铺装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工期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7 预算金额:76.84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7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 2021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多功能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11026146;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 邮编: 134299 联系人:吕勇 电话:1584459753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邮编: 134299 联系人: 刘海涛 、张君 电话: 15143525551 0435-631090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6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3.7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多功能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 联系方式:吕勇 1584459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联系方式:刘海涛 、张君 15143525551 0435-631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涛 电 话: 151435255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河 集安市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镇东 上一篇: 邯郸市复兴区百花小学智慧教室及创客教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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