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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26 12: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档案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2389 项目编号:FS2021(GM)XZ0003 项目名称: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5,194.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16,364.4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固定架、密集架 密集架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816364.40 6816364.4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办公家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88,8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台、桌类 办公家具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88830.00 98883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2(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办公家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2(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办公家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档案馆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 联系方式:8888616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57-88620829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盖章版).pdf 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代理协议.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档案馆 招标公告 家具 档案 上一篇: 广东省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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