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
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27 11: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3-2021-00790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1-00790 项目名称: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0 1,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完成期为10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初稿,完成初稿后20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专家评审及采购人验收后20天完成报告报批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5座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须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 联系方式:0769-8773281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8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俊平 电 话:0769-22881803 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