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
通用物资器材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0-27 15: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某单位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05-F1809 项目名称:通用物资器材定点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用物资器材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部对通用物资器材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通用物资器材定点 二、项目编号:2021-JL05-F1809 三、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每年) 交付或服务期限 01 电瓶采购定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项 10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1周 02 轮胎采购定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项 10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1周 03 五金器材采购定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项 10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1周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单个标段所列全部产品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价格,报价包含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售后等。 3.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均据实结算。 4.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以上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一、二、三 标段顺序开标、评标。中标顺序自标段一至标段三,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可以参与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中标。3个标段各选一家供应商,作为拟成立的供应商备选库成员。 四、资格条件 标段一: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标段二: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标段三: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以下内容均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上午09:00-11:30点,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二)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方式:凭授权委托书(注明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3@163.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 (四)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份,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售后不退(电汇时备注栏请注明项目编号)。 (五)招标文件费用及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以下内容均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7室)(如遇调整,另行通知)。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以下内容均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7室)(如遇调整,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0516-83150359、13645213163 招标监督人:张子寒 联系方式:0516-83150354、13952237065 技术联系人:钟波 联系方式:0516-83150317、1879542631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下内容均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招标联系人:孙逊、丁伯瑶 联系方式:0516-83999306/83999055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标段二:(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标段三:(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方式:方式:凭授权委托书(注明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3@163.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方式:招标联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0516-83150359、13645213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方式:招标联系人:孙逊、丁伯瑶 联系方式:0516-83999306/8399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电 话: 0516-831503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物资 器材 项目 上一篇: 费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某单位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