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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冻品供货企业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28 11: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463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冻品供货企业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CCZB1768G

项目名称: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冻品供货企业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冻品供货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CCZB1768G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编号:2021-CCZB1768G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冻品

(冻肉冻禽海产品)


1批


各招标人指定地点


43.39


50000



商品清单:

冻品采购清单



品目号


品种名称


投标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斤)



1


鸡腿(125g/个)



6.9元/斤



2


半鸭



4.6元/斤



3


前排



9.49元/斤



4


秋刀鱼1#


4-5条/斤


13.8元/斤



5


小黄鱼L


6-8条/斤


8.6元/斤



3、招标文件文件购买(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送邮箱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5、联 系 人:林衡

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传   真:0591-87554016

E - mail:fjscc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由于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投标人须承诺在承接高校联采项目中未发生被招标人书面负面评价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具体评判时以招标人评标现场出具的证明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18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2021年1118上午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 (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1、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承诺在承接高校联采项目中未发生被招标人书面负面评价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具体评判时以招标人评标现场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方式:到场购买或者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城        

联系方式:高老师,0591-22863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            

联系方式:林衡 0591-87554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电 话:  0591-875546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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