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质量鉴定检测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1-0113
(二)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质量鉴定检测项目
(三)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总共为人民币 797 万元,其中标段一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72万元,标段二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10万元,标段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75万元,标段四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0 万元,标段五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最高限价:本项目 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其预算价格。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
标段一: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
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起自仓集片区,接已建的盐洛高速公路淮安至宿城段,经屠园、曹庙、朱湖等乡镇,止于泗洪经济开发区泗洪西枢纽东,接已建成的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泗洪至宿州段,全长约38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每小时120公里,全线设置仓集(枢纽)、屠园、界集、泗洪北4处互通式立交和界集服务区1处,项目总投资估算56.96亿元。
标段二: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
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起自海门市与S356省道交叉处,向北跨G345国道、宁启铁路、沪陕高速公路后,经二甲镇东转向西北方向,跨洋通高速公路,经石港镇南,止于沈海高速公路交叉处,接沪苏通长江大桥北接线,路线全长65.4公里,其中海门段16.198公里,通州段49.202公里。全线共设置海门东(枢纽)、南通新机场、二甲、金沙、骑岸(枢纽)、石港、新联(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西亭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项目批复概算约149.2亿元。
标段三: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路线起自县章集街道于京沪高速公路交叉处,向西在十字街道南侧先后跨越新长铁路、淮沭新河,与245省道交叉后进入宿豫境内,在关庙镇南侧与规划346省道交叉后,跨规划宿连航道,止于宿豫区顺河镇与新扬高速公路交叉处,路线全长47.66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共设沭阳南、沭阳西、刘集、关庙和顺河5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新建关庙服务区。项目批复概算约88.2亿元。
标段四: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主体工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位于靖江市域北部,马桥镇与城北工业园区之间,是京沪高速公路与G345的出入型互通节点。被交路为G345,为A型单喇叭互通,主体位于西南象限。京沪高速公路主线现状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33.5米,靖江北互通主线改造范围主线长1150米。项目批复概算约3.52亿。
标段五: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机电工程检测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位于靖江市域北部,马桥镇与城北工业园区之间,是京沪高速公路与G345的出入型互通节点。被交路为G345,为A型单喇叭互通,主体位于西南象限。京沪高速公路主线现状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33.5米,靖江北互通主线改造范围主线长1150米。项目批复概算约3.52亿。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 五 个标段。
标段一: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对应工程路基、路面、桥涵等的中间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间过程质量鉴定检测。
标段二: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对应工程路基、路面、桥涵等的中间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间过程质量鉴定检测。
标段三: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工程中间过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对应工程路基、路面、桥涵等的中间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间过程质量鉴定检测。
标段四: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主体工程质量监督和鉴定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对应工程路基、路面、桥涵等的中间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间过程质量鉴定检测、交(竣)工(主体)验收检测。
标段五: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机电工程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对应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照明设施等交工验收检测。
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相应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主体交工验收之日后两个月,标段四、标段五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两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原件或复印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6)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供应商不具有以上资质、证书,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的,视为满足要求)。
标段四的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供应商不具有以上资质、证书,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的,视为满足要求)。
标段五的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包括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照明设施);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供应商不具有以上资质、证书,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的,视为满足要求)。
(2)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建设单位承担中心实验室的,不得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分包、转包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 2021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至上述地点购买文件。
售价: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开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可参加全部或部分标段的投标,但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不能兼中,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如果供应商在上述四个标段中有二个或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则优先推荐最高限价较高的标段,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周秀梅
联系方式:025-8432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联系方式: 025-84795964、84795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