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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医院员工制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29 10: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厦门某医院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618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员工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DJCN-W1010

项目名称:员工制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控制价

(万元)




1-1


员工制服


1批


详见第五章招标

内容及要求


45.6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标准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活动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可到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一般资格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投标人不得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背景的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人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失信、处罚记录的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董事、总经理、股东、监事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由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关联关系的认定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双方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投标人在天眼查或企查查存在关联关系的,均不允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资人(股东)及主要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任何关系即视为有关联关系)。



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林助理、0592-633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联系方式:付玉、陆承威、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陆承威

电 话:  0591-280266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医院   厦门   招标公告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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