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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29 12: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6265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06915.31
4406915.3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平台部署安装联调、执法单位上线配置、软件开发、试运行等工作。 项目业务运营、运行维护周期为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司法局

地  址:汕头市华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754-88368874、0754-8898877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  话:0754-88080038-8012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pdf
发售稿【HS21ZC145】公开招标招标文件20211029.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汕头   网络   执法监督   平台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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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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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3565

项目编号:440501-2021-03565

项目名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6,915.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汕头本地化部署以及推广运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6,915.3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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