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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04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203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118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1-118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118;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机管局公检法交聘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元;

采购需求:长春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聘用物业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1年后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投标报名处;

方式: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686(曲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系方式:0431-80549433(石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0431-80549433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3324300468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曲工0431-81335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系方式:石工0431-80549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  0431-805494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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