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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时间:2021-11-04 07: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27]-3365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 品目名称 JLCR2021-CG39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1,397,800.00元 6.最高谈判限价:人民币1,397,8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天内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一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 4.售价:谈判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受理处)。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二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时,延边州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延吉市局子街3505号 联 系 人:金海玲 联系方式:2509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方式: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峰 电 话: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延吉市 竞争性 疫情 防控 上一篇: 某单位大门氛围营造项目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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